•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2024年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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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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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基地情况

    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宁波市妇幼保健院)是一家以妇产科、儿科为主要专科,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既承担了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又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医院前身为1975年成立的宁波地区医院,1983年改名为宁波市明州医院。1985年与宁波市第一医院儿科、宁波市第二医院妇产科整合组建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1993年增设宁波市红十字医院,1998年增设宁波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1月18日北部院区开放运行,开启了医院“一院两区”的新时代。2024年1月,根据上级批复,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变更为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保留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为医疗机构第二名称。

    医院现有正式在编职工2129人,拥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13名,两个院区行政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医院在医院管理、妇幼保健、医疗质量、学科发展、临床服务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2022年全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排名第3位,全省第1位;2022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产系列)排名第7位。

    二、教学能力

    (一)师资情况

    我院基地现有院级师资86名,高级师资52名,省级师资86名。每个专业基地由基地主任一名,教学主任一名,教学秘书两名,每个亚专科骨干师资和教学干事一名。

    (二)技能中心

    南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约800平方米,北院约630平方米,配备现代化模拟教学仪器和培训设施,创设出模拟病人和模拟临床场景,可满足住培各项临床教学和实践需要。

    (三)图书馆

    可查阅万方、外文期刊数据库,数据每天更新,推送速度快,馆内有图书、期刊合订本,电子图书,数据库向住培医师免费开放,并提供宁波网络图书馆中的各种电子期刊资源。

    (四)科研教学

    医院为宁波大学儿科学博士点培养单位、儿科硕士学位点的负责人单位,温州医科大学儿科硕士联合培养基地,承担宁波大学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医学院妇产科、儿科的理论教学,也是宁波大学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医学院等10余家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医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国家孕前保健特色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妇科学),省市共建重点学科 1个(围产医学),浙东区域专病中心 2个(妇科和儿科),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个(宁波市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级品牌学科 1个(妇科疾病诊疗与生殖医学中心)、市级重点学科 2个(产科学和儿科学)、市级临床特色重点学科 3个(小儿风湿免疫、小儿肾脏和妇科恶性肿瘤)、市级扶植重点学科3个(儿童保健学、妇女保健学和小儿外科学)、市级重点实验室 1个(宁波市胚胎源性疾病防控重点实验室)。为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浙江省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唯一分中心,29个市级中心挂靠我院。

    医院先后获得“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国家级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培基地”“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宁波救助基地”“全国新生儿专科医联体带头单位”“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暨中西医结合培训基地”“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母婴友好医院认证单位”,其中国家级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培基地为宁波市唯一专培基地。

    (五)程管理

    1.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住培基地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 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 版)安排研究制定本培训基地的招收简章,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开展本培训基地招收工作,制订轮转培训计划。

    2. 组织新入培住院医师集中参加入院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培训基地介绍、住培政策与管理制度、临床基本实践规范与流程、医学人文素养、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提升等方面。

    3. 组织新入培住院医师集中参加入专业基地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学科背景、专业基地组织架构、相关规章制度及流程、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轮转计划、所需掌握的临床诊疗能力和技能操作要求等。

    4. 组织新入科住院医师集中参中轮转科室入科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科室情况、工作要求、培养计划、教学活动、技能操格、过程考核等。

    5. 培训基地联合各专业基地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 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 版)统一制定各专业基地轮转计划。

    6. 各专业基地(轮转科室)根据培训标准要求统一组织开展的日常培训工作。

    7. 培训基地、专业基地(轮转科室)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活动,包括临床带教、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门诊教学、疑难病例讨论等。

    8. 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定期组织实施各类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业考核等。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卫健委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政策,我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2024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三、培养目标

    以住院医师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包括医学知识能力、制度下的临床工作能力、基于实践的学习和提高能力、人际交流能力、病人诊疗和技能操作技能、医生职业素养能力,培养能够独立诊疗的合格临床医师。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五、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应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报名类别包括以下几类:

    1.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2.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六、招收专业


    学  科

    招收容量

    妇产科

    18

    儿科

    18

     

     

     

     


        七、招收方法和程序

    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发函〔2024〕11 号文件要求:

    (一)信息录入、志愿填报和审核

    申请培训对象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 —— 住 院 医 师 规范 化 培 训 ” , 先 进 行 “ 学 员 注 册 ”(https://zjyxjy.wsjkw.zj.gov.cn/)。注册后登录,进入“学员信息 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申请培训对象根据个人和单位培养需求填报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志愿,填报志愿请选择: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申请培训对象信息录入、志愿填报时间为:7 月 22 日 0:00至 7 月 28 日 24:00,送培单位审核时间为:7 月 22 日 0:00 至 7月 30 日 24:00。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培训对象填报的信息和志愿进行审核。

    (二)招收录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录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统一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培训学员招收录取工作。基地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对申请培训对象进行考核后根据计划和容量进行录取。

    山区海岛县住院医师提前批招收,基地招收时间为 8 月 5 日 8:00 至 8 月 7 日 18:00。其他批次招收时间为 8 月 8 日 8:00 至 8 月 12 日 18:00。

    (三)招收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在招收录取全部完成后,培训基地对学员招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 月 17 日至 8 月 23 日。

    (四)结果查询

    申请培训对象可在公示期后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五)培训报到

    新招收的学员应在8月30日进基地培训。

    八、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人事管理

    1.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学员个人、委派单位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2、临床专硕研究生并轨学员:学员个人、培训相关高校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

    3.社会化学员:学员个人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每月按时发放补贴及绩效奖金;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管,参照本院合同制人员标准发放人事工资,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三险一金)。

    4.对口支援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5.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住培基地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全面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政策。

    (二)待遇标准

    我院向在培学员提供绩效奖金、各类补贴及一定的福利待遇,具体如下:(人/元/年)

    人员

    财政专项生活补助

    绩效考核

    中餐补贴

    住宿补贴

    紧缺专业补助

    夜班补贴

    基本工资与保险

    单位人

    30000(其中1万元下拨至送培单位)

    同本院住培医师

    7200

    6000

    1200

    按实发(同本院住培医师)

    委培单位提供

    社会化学员

    30000

    同本院住培医师

    7200

    6000

    1200

    按实发(同本院住培医师)

    按照本院合同制人员标准发放

    注 :1. 被评为年度优秀住院医师、良好住院医师额外奖励。

         2. 享受各类奖项评比奖励。

     3.北院轮转期间提供免费住宿。

     4.图书馆、临床技能中心等对全院住院医师免费开放,协助办理执医报名及注册管理等手续。

     5.享受“两个同等对待” 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083335  0574-8708302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339号5号楼5-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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